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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數字化城市管理的現狀
20世紀80年代,數字化城市管理在西方發(fā)達國家應時而生,并發(fā)展成為改善城市軟環(huán)境、提升城市競爭力的重要手段。數字化城市管理已成為世界多數國家和地區(qū)管理城市、服務社會的主要方式。在我國,隨著城市經濟實力的增強和城鎮(zhèn)化進程的加快,數字化城市管理興起并迅速發(fā)展,顯現出強大的生命力。當前,國內外數字化管理中,在城市公共組織方面,因為城市管理數字化設備及信息數據主要掌控在政府內部,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臺主要由政府運行和管理,所以其參與對象主要是城市政府組織,而城市非政府組織則參與不足。在城市公共政策過程方面(包括政策制定、政策執(zhí)行、政策評估、政策終結、政策監(jiān)察五個方面),各環(huán)節(jié)不斷明晰,相關信息也錄入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臺,信息對外公布深度和廣度跨出了最重要的第一步,市民參與度和政策執(zhí)行力度都有所提高,公共政策過程實行了數字化管理。在城市公共部門績效評估方面,采用數字化管理的城市公共部門績效評估體系逐步構建,執(zhí)行力度有所增強,評估結果可信度也有所提高。
二、當前數字化城市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職能重疊且效率低下
綜觀各國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部門職能重疊、工作效率低下現象?;蚴钦块T之間的職能有交叉,或是政府部門與非營利組織的職能有重疊,或是準政府組織在辦理著某政府組織的事務,或是非營利組織開展著某準政府組織的業(yè)務。原因有職能劃分不明確、組織改革不徹底、上級部門任其發(fā)展、下級部門得過且過或內部關系制約等等。
(二)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管理中志愿者管理混亂
城市公共組織人員和其他市民均可成為志愿者,為管理城市、服務社會提供人力資源。而一些數字化城市管理中并沒有明晰的組織管理方式和措施,僅由很少一部分服務性組織在支撐著。城市政府組織舉辦“運動式”志愿性活動時,就大量招募志愿者,到活動結束就任其發(fā)展、不管不問,并且極少關注志愿者自身組建的組織,志愿者管理較為混亂。
(三)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
服務管理意識不強數字化城市管理是以公眾需求為中心的,但當前數字化城市管理中,即便是各個城市的數字化對外服務窗口,服務管理意識都有待增強。這源于傳統(tǒng)政府組織(含部分非政府組織)根深蒂固的強化管理而弱化服務觀念的影響,也是“大政府、小社會”的必然惡果。
(四)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過程信息不對稱
城市公共政策過程中產生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對稱現象,是由利益因素、組織因素和政策主體有限理性、政策目標群體自身行為能力、組織體制缺陷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而引起的。利益因素使得政府自利性依然存在,表現為城市管理者同樣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并強化橫向部門、縱向部門利益;組織因素表現為政府部門科層制的管理體系,科層組織優(yōu)點和缺點兼?zhèn)洌瑥娬{集權使得上下層級間溝通較少,下級難以真正了解和掌握上級命令所反映的真實意圖。
(五)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過程市民參與度不高
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過程中,已吸納了部分市民的參與,這相對于傳統(tǒng)的城市管理是一大進步。市民參與度是數字化城市管理中一個重要的指標,而當前我國數字化城市管理市民參與度還不夠,有待進一步提高。特別是在針對城市重大決策的市長綜合會議中,更需要市民大量參與。
(六)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
執(zhí)行力不足相對于政策溝通渠道和力度、政策評估標準,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執(zhí)行力仍然不足。這源于城市公共組織的執(zhí)行效率各有差異,組織內部利益制衡,下級部門和廣大市民接受能力不盡相同,政策實施阻力較大。常有政策敷衍、政策附加或阻截、政策抵制和政策扭曲等公共政策執(zhí)行失控表現。
(七)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門績效評估標準問題
數字化城市管理標準體系包括建設標準化、管理標準化、評價標準化三大部分,標準化街道、標準化社區(qū)、標準化行政村的建設是數字化城市管理標準實施的重要體現,法律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行業(yè)標準是數字化城市管理標準體系的重要保障。但是,數字化城市公共部門績效評估的標準,或過于籠統(tǒng),或過于片面,并很少關注實際情況而將所謂的“標準”應用于全部市區(qū),最后助長了相關部門的弄虛作假行為,以致得不償失。
(八)城市各公共部門績效評估體系分割且方法單一
當前數字化城市管理受傳統(tǒng)的部門職能分割管理影響,公共部門績效評估體系依然分割明顯、不成系統(tǒng),互聯機制缺失。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門績效評估方法單一、評估方法不科學,也使得績效評估結果可信度不高。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未很好結合,采取“運動式”、“評比式”、“突擊式”評估,忽視了評估的持續(xù)性。
(九)城市公共部門效能問責機制不健全
每當公共部門績效評估結果公布后,各部門都“優(yōu)秀”,市民逐漸失去關注積極性,數字化城市管理也因此失去了最重要的外部監(jiān)督,而這些績效評估結果用于內部評比或人員升遷,也會帶來內部人員工作積極性喪失和部門間關系不和諧,造成績效評估作用不明顯。其原因之一是與之配套的效能問責機制不健全,各公共部門沒有足夠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發(fā)展動力自然性不足。
(一)城市公共組織要完善職責劃分以提高工作效率
數字化城市管理中,城市公共組織不僅要革除機構臃腫、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傳統(tǒng)弊病,還要完善組織自身職能職責劃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從數字化城市政府組織著手,完善城市政府組織性質和職能,推進組織管理層級扁平化,完善對外服務窗口,提高組織人員工作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依法賦予非政府組織職能職責,對其加強管理和監(jiān)督。
(二)理順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志愿者管理
數字化城市管理中,城市公共組織應引導志愿者組織健康、穩(wěn)定、可持續(xù)發(fā)展,適當劃分和合理運用管理型、日常型和項目型志愿者。城市公共組織要明確志愿者招募的前提和志愿者的定位,給予平等承諾,實行公開招募、擇優(yōu)錄用,開展必要的教育與培訓,切實給予指導和協(xié)助,及時記錄,適時鼓勵和合理重用,提供必要經費,開展切實可行的績效評估。將志愿者及其組織相關信息納入數字化管理信息平臺,切實理順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志愿者管理。
(三)城市公共組織要增強服務管理意識
以提高服務管理水平從城市居民出發(fā),滿足城市居民的審美需求、服務需求和產品需求。市民滿意是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服務管理理念的核心,是以市民需求為中心的理念外化,即以市民接受服務管理的價值感受為核心導向,以接受市民評價為核心導向。因此,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要再增強服務管理意識、再提高服務管理水平,搞好內外服務管理,確立核心服務管理戰(zhàn)略、服務管理提升戰(zhàn)略、服務管理價格戰(zhàn)略和服務管理品牌戰(zhàn)略。
(四)加大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過程信息不對稱治理力度
為防止數字化城市公共政策失效,必須在原始治理基礎上加大治理力度。要深刻轉變數字化城市政府信息觀念,加大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及其人員的信息共享、信息交流意識的培養(yǎng)力度,切實打造責任型城市政府。要繼續(xù)優(yōu)化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職能結構,健全機構信息化工作環(huán)境,完善數字化城市信息化建設,保證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科學嚴謹地制定和執(zhí)行政策。要進一步加強公共政策溝通的制度化建設,拓寬數字化城市公共政策過程信息公開的渠道,強化城市公共組織與市民公眾之間的雙向交流。
(五)強化市民參與意識的培養(yǎng),促進市民參與質量的提高
數字化城市管理在傳統(tǒng)城市管理的基礎上,需要繼續(xù)強化市民公眾對公共政策過程參與意識的培養(yǎng),引導市民公眾參與意向。基于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組織的可行措施和適宜政策,讓市民公眾覺得參與有意義、有作用,不斷自我提高參與積極性,實現市民公眾公共政策過程參與良性循環(huán)。在這個循環(huán)過程中,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必須加以正確引導,引進各種監(jiān)督,逐步實現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過程中市民公眾參與質量的切實提高。
(六)嚴防城市公共政策執(zhí)行失控,加大公共政策過程執(zhí)行力度
數字化城市公共政策過程中,需要完善和優(yōu)化數字化城市公共政策執(zhí)行體系,改善和優(yōu)化公共管理體制,從而矯正數字化城市公共政策執(zhí)行失控。加強城市公共政策體系的組織建設,減少城市公共政策執(zhí)行機構的組織結構層級,推動扁平化、網絡化和政策程序簡化進程,理順城市公共政策執(zhí)行機構組織內部及其與其他組織機構的關系,加強相互間的合作與交流。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公務員制度和公務體系,加強對城市公共政策執(zhí)行者的職業(yè)倫理和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城市公共政策執(zhí)行者的綜合素質。
(七)全面完善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門績效評估指標體系
城市公共部門績效評估指標體系是數字化城市管理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數字化城市管理實際運行中,需要全面完善城市公共部門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在原始指標體系的基礎上,結合當前數字化城市管理實際,匯集各方面人員參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按照業(yè)績指標、能力指標和工作指標分類,把過于籠統(tǒng)或過于片面的公共部門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合理合法地逐步進行補充、調整或刪改,并將完善結果公之于眾,接受市民和媒體監(jiān)督。
(八)加快城市各公共部門績效評估體系整合與規(guī)范
在數字化城市公共部門職能重組的基礎上,加快各公共部門績效評估體系的整合,在數字化城市管理監(jiān)督指揮中心實現對政府組織、準政府組織和非營利組織績效的集體評估,提高各公共部門的服務管理質量,促進各公共部門的共同發(fā)展。規(guī)范和拓展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門績效評估方法,實現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的有機結合??茖W把握時間因素對績效的影響,避免“運動式”、“評比式”、“突擊式”評估,努力實現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門績效的持續(xù)性評估。
(九)建立健全城市公共部門績效評估配套的效能問責機制
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tǒng)已建成或在建中的諸多城市,都在努力實現數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與監(jiān)察部門效能問責、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工作年度評先評優(yōu)、單位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掛鉤??梢?,要實現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門績效評估結果可信度持續(xù)提高的目標,途徑之一就是要建立健全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門績效評估配套的效能問責機制。在數字化城市管理過程中,對處置不及時、問題反復發(fā)生多、市民反應強烈的公共部門,監(jiān)督指揮中心或上級監(jiān)察部門有權根據評估結果,進行效能問責,促進數字化城市管理質量持續(xù)穩(wěn)定提高,實現城市經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
作者:吳貴洪陳笑媛單位:貴州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