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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條件 評價標準 比較研究 遼寧省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882(2012)10-059-03
隨著2010年《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的頒布,我國對義務階段的教育質量又提出了新的要求,盡快制定出提高義務教育質量需要 “建立國家義務教育質量基本標準和監(jiān)測制度,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因此盡快制定出符合我國國情的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質量評價指標體系成為當務之急,而學校辦學條件作為保證教育質量的一個基本條件,是進行教育質量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針對學校辦學條件制定一套科學完善的評價指標能夠為教育質量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奠定良好的基礎。
辦學條件是指學校的軟、硬件設施和校園環(huán)境等為學生的健康發(fā)展提供基本保障的最低要求。本研究中的辦學條件主要是指學校硬件方面的情況,主要包括學校設置與規(guī)劃、學校的基礎設施和學校的教學設施以及教育經費管理四個方面的內容。其中學校設置與規(guī)劃涉及學校的選址(即學校所處地理位置的選擇)和布局(即學校的教學區(qū)域、生活區(qū)域以及活動區(qū)域的劃分、對場地和建筑物的總體安排規(guī)劃還有學校環(huán)境的美化設計等)兩方面的內容。學校的基礎設施主要包括校舍、場地的建設標準,即建筑物的質量標準和生活服務設施的相關標準。教育經費實際上指的是中央和地方財政部門的財政預算真正用于教育的費用。既包括教育事業(yè)費用(即各級各類的學校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也包括教育基本建投資(建筑校舍和購置大型教學設備的費用)等。[1]而各省市的教育經費投入多少主要是通過生均公用經費這一重要指標來體現(xiàn),其主要是指保證中小學正常運轉的必需經費。按照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中小學公用經費主要用于學校教育教學和后勤服務等方面的開支,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償還債務等不屬于公用經費開支范圍的各類支出。[2]由于各個省在無論是自然條件方面還是經濟、社會方面都存在著顯著的差異性,使得各地制定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條件的評價標準也不盡相同,為了能夠較為全面地掌握我國各個地區(qū)的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辦學條件評價標準設置的情況,本文擬根據全國的地域劃分從中選取東北、華東、華南、西南以及華中地區(qū)作為研究的區(qū)域范圍,并且分別以吉林省、上海市、廣東省、四川省和湖南省為各個地區(qū)的代表,將其義務教育階段的辦學條件的評價標準與遼寧省進行比較分析,歸納總結出有助于進一步改善我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辦學條件的啟示,為提高遼寧省的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質量提供借鑒。
一、 五省市與遼寧省一級指標的比較
遼寧省在全省完成基本 “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任務的過程中,義務教育學校的教育環(huán)境、辦學條件、師資隊伍建設等大為改善。但是,由于長期以來投入不足,除部分學校辦學條件較好外,大部分學校離標準化學校的目標有很大差距。因此,遼寧省根據本省城市經濟發(fā)展水平及教育現(xiàn)代化的實際需要,制定了遼寧省城市高水平、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建設標準,并于2011年下發(fā)了《遼寧省普及九年義務教育“雙高水平”(“提高水平”、“鞏固水平”)評估標準驗收細則(試行)》(以下簡稱《遼標》),以保證“雙高普九”工作能夠順利實施。[3]隨著國家對義務教育階段教育質量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其他省市也出臺了相關的辦學條件標準。其中湖南省于2008年頒布了《湖南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湘標》),廣東省于2010年出臺了《廣東省義務教育規(guī)范化學校標準(試行)》(以下簡稱《粵標》),四川省于2010年出臺《四川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以下簡稱《川標》),吉林省于2010年頒布了《吉林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以下簡稱《吉標》),上海市于2011年頒布了《上海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基本標準》(以下簡稱《滬標》)。本文對六省市出臺的辦學基本標準的條文進行梳理,將標準中“辦學條件”一項下設的一級指標歸納如表1所示。
表1:五省市與遼寧省的一級指標比較
注:1-6代表“辦學條件”下設的一級指標。
從表1可以看出六省市對學校辦學條件方面的規(guī)定總體上涉及:學校設置與規(guī)劃;學校校舍、場地;教學設施設備;教育經費管理;按崗位設置標準配足教職工隊伍等5項一級指標。其中學校設置與規(guī)劃;學校校舍、場地;教學設施設備等三項一級指標,遼寧省與其他五省市均有提及,體現(xiàn)了六省市都充分認識到硬件設施作為學校辦學條件中的物質基礎,是教育教學活動正常有序進行的保障,應該給予充分的重視。而六省市辦學標準的不同點表現(xiàn)也較為顯著,首先從指標數量上來看,每個省市的指標數量有所不同,《川標》下設6個一級指標,《湘標》和《吉標》都下設3個一級指標,而《遼標》、《滬標》和《粵標》均下設4個一級指標。其次,從指標內容上來看,教育經費管理一項只有上海市和湖南省有所提及,其他4省沒有提及。教育經費的合理有效利用是使學生擁有良好的學習生活環(huán)境的重要保障,也是提供優(yōu)質教育的重要前提,而生均公用經費作為教育經費投入的一部分,其投入的多少很大程度上能夠反映出該地區(qū)教育質量的高低。另外,由于吉林省尚未頒布城鄉(xiāng)統(tǒng)一的生均公用經費標準[10],因此我們僅對五省市的生均公用經費投入的數量進行比較,如表2所示。通過比較我們發(fā)現(xiàn),五省市中上海市的生均公用經費最多,其次是廣東省,而生均公用經費最少的為湖南省。根據2011年我國各個省份的GDP排名情況,五省市的GDP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為廣東省、遼寧省、上海市、四川省和湖南省[12],由此可見,某省份的GDP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其對教育的經費投入,但這種影響不是絕對的,雖然上海市的GDP在全國的排名不及廣東省和遼寧省,但是上海市的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卻遠遠高于二省,說明上海市對教育的投入更加重視,充分認識到:只有在經費充足的前提下,才能夠為改善學校的辦學條件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只有硬件設施的質量得到保障,學校才有能力進一步提升其在教師隊伍建設、學校管理等軟件方面的質量,從而真正保證總體上的教育質量。遼寧省尤其是GDP排名位居全國前列的省市更應該加大對教育的投入力度,提高教育質量,以促進本地區(qū)的全方位發(fā)展。另外,一級指標按崗位設置標準配足教職工隊伍,只有上海市和廣東省將其作為學校辦學條件的一級指標單獨列出,而其他四省均將教職工人員的配置作為二、三級指標置于學校管理層面之下,可見上海市和廣東省在辦學條件中不僅重視硬件設施也重視教職工的“軟件”方面的配置,并將教職工隊伍的設置納入了辦學條件的必要條件,體現(xiàn)了對教職工在提升學校教育質量方面的重要作用的關注。
表2: 五省市生均教育經費的比較[11]
二、二級指標的比較
經過對一、二級指標的梳理與整合,我們將六省市一級指標的內容分為兩個方面,即對學校設置與規(guī)劃方面的規(guī)定,以及對學校校舍場地和教學設施設備方面的規(guī)定,以下將對這兩個個方面的二級指標進行逐一比較分析?,F(xiàn)將六省市的一級指標學校設置與規(guī)劃的二級指標匯總如表3所示。
(1) 學校設置與規(guī)劃
表3:六省市學校設置與規(guī)劃的相關二級指標比較
由表3可以看出,位于學校設置與規(guī)劃一項一級指標下主要包括校園規(guī)劃這一二級指標,從指標內容上看,在校園規(guī)劃一項上六省市的關注點都各有側重。其中,《滬標》、《湘標》和《吉標》都對學校的功能分區(qū)做了詳細說明,表明上海市、湖南省和吉林省更加關注校園的功能性劃分,使各個分區(qū)各司其職,有利于各項教學活動互不影響,有條不紊地進行?!痘洏恕泛汀洞恕犯P注學生與教職工的人身安全,四川省還進一步考慮到了自然災害的因素對學校整體規(guī)劃的影響,這是由四川省所處的地理位置易受到各種自然災害影響所決定的,這也能夠為其他自然災害多發(fā)的省份在進行校園規(guī)劃時提供參考。而《遼標》對校園規(guī)劃方面的規(guī)定較為模糊,沒有對校園建筑分布、基礎設施設置情況做出具體清楚的規(guī)定,使用的描述性的語言較為虛化,不適宜作為評價辦學條件的指標出現(xiàn)。
(2) 學校基礎設施以及配套教學設施
該部分由于相關二級指標的分類龐雜,各個省份的指標排列序列層級參差不齊,通過對一、二級指標的梳理和提煉,學?;A設施以及配套教學設施實際上可以劃分為校舍、運動場地和教學設施三個層面,但是鑒于在運動場地和教學設施兩個層面上,六省市都制定出了符合本地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的相應指標,并且各個指標間都有交叉重疊,因此不再對六省市的相同或相似的指標進行比較,僅從三個層面中選取“校舍”一項能夠體現(xiàn)出六省市存在顯著差異性的指標進行比較和分析,并將六省市制定的與其相關的二級指標進行匯總整合如表4所示。
表4:六省市學?;A設施以及配套教學設施的相關二級指標比較
“校舍”一項指標下設的三級指標中,僅選取在六省市內存在顯著差異性的生活服務設施和房屋質量兩項指標進行比較分析。首先,由表4可知“生活服務設施”一項六省市中僅有《湘標》沒有提及,而其他五省市都進行了相應的規(guī)定。從指標的內容上來看,一方面五省市辦學條件的指標在生活服務設施上體現(xiàn)的是對學生、教職工的人性化的關懷,例如《粵標》規(guī)定“根據實際需要設置符合安全、衛(wèi)生標準的食堂、浴室、學生宿舍、單身教工宿舍”,恰恰是從與師生生活息息相關的設施著手,為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考慮,體現(xiàn)了“以人為本”的辦學理念;另一方面,除上海市外,其他五省對生活設施方面的規(guī)定較為籠統(tǒng)、模糊,例如:《遼標》提出“為學生提供優(yōu)質服務”,何為“優(yōu)質”?達到什么樣的標準算得上是“優(yōu)質”,沒有清晰的界定,《川標》和《吉標》對生活服務設施的規(guī)定不夠全面和具體,只考慮到了生活服務設施的某一個方面,而《滬標》的指標用具體的數據對硬件進行規(guī)定,為評價對象提供了客觀明確的評價依據,值得其他省份借鑒。
其次,在“房屋質量”方面,六省市中僅有上海市、四川省和吉林省對其進行了規(guī)定,而遼寧省和湖南省未曾提及。四川省根據本省多發(fā)地質災害的特殊地理環(huán)境,有較強的防災避險的意識,并將這些情況在學校的房屋質量標準中體現(xiàn)出來,是對師生安全的負責和對生命的尊重。這些細致入微的指標不僅體現(xiàn)的是校舍條件的改善,更加表明政府對教育的重視,尤其是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的重視程度在不斷加深,對教育質量的要求也在不斷提高,為遼寧省及其他省市的指標體系建構提供借鑒。
三、對遼寧省的啟示
1. 進一步加強對教育經費的投入
根據各個省份對辦學條件評價指標進行比較的結果,不同地區(qū)的省份間在辦學條件的標準設定方面還是存在明顯的差距,經濟發(fā)達地區(qū)省份的辦學條件標準要明顯高于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的省份。雖然各個地區(qū)對辦學條件的經費投入都不同程度上受到當地經濟發(fā)展水平的制約,但是有的經濟相對較發(fā)達的省份對教育的投入就相對較弱,例如:遼寧省,其GDP高于上海市,但是其對教育的投入卻與上海市相差甚遠,遼寧省應當根據當地的經濟社會發(fā)展情況,在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的前提下,加大對義務教育階段教育的經費投入,重視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辦學條件方面的改善,因為辦學條件的改善是提高教育質量的基礎和保障,只有保證充足的經費來源,才能使學校的辦學條件不斷得到完善,這不僅體現(xiàn)在硬件設施保持不斷更新、不斷改進的狀態(tài),更重要的是使學校的“軟件”的作用在此基礎上得到充分的發(fā)揮,只有在“硬件”的先進性和時新性得到保證的前提下,才能為教師的課堂教學、學生培養(yǎng)、學校管理以及學校的未來發(fā)展等提供有力的支撐,有效地促進教育質量的提高。
2. 生活服務設施在完備的基礎上注重質量
如今我國很多地區(qū)已經為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生活服務設施制定了相應標準并將其納入到學校辦學條件的評價指標體系中,體現(xiàn)了學校越來越重視為學生和教職工提供更多“人性化”的服務,創(chuàng)造更加和諧舒適的學習、工作環(huán)境。但是,我們在生活服務設施完備的前提下更應該注重生活服務設施的質量,并為其設定相應的標準,否則這些生活服務設施不僅不能發(fā)揮其應有的作用,還會為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安全埋下隱患。本研究中的六省市在有關生活服務設施方面的標準設定上就存在著較大的差異,上海市在注重生活服務設施的質量方面堪稱典范,與四川省等地質災害多發(fā)地區(qū)不同,上海市并不是一個災害多發(fā)的地區(qū),但是其依然為校舍建設制定了具體的標準,包括校舍房屋的結構、建筑材料都進行了詳細的規(guī)定,這樣就為學校的人員最大限度降低了安全隱患造成實際危害的可能性,既保證了學生和教職工的生命安全,也能使生活服務設施真正發(fā)揮其優(yōu)勢為學生和教職工提供優(yōu)質服務,促進學校的發(fā)展。而《遼標》中顯然缺乏對生活服務設施質量方面的規(guī)定,對于人員分布較為集中的中小學來說,保證學校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安全是最基本的辦學條件,應該作為一項重要指標在辦學條件評價標準中得以體現(xiàn),彰顯學?!叭诵曰钡奶攸c,上海市的有關指標值得遼寧省學習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