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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公開上市招標的項目共有三個,分別為國道福昆線K111+100-K114+200路面改造工程;秀里線K63+720-K65+721、K67+000-K69+130路面改造工程和國道福昆線K82+550-K86+034路面改造工程。
1、基本情況
上述三個項目均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養(yǎng)護改造工程,由福建省公路局批準建設。其具體情況如下表所示:
2、建設進展情況
上述三個項目均已完工,參照按公路建設項目交工標準進行交工驗收,并由省公路管理局鉆孔取芯,工程質量評定為合格工程。
3、自查情況
國道福昆線K111+100-K114+200路面改造工程設計變更共計5份,主要是應當地村民要求進行縱坡調整及綠化帶路口路面面積增加造成。I標段累計變更金額為129080元,占中標合同價4643388元的2.78%;II標段累計變更金額為112329元,占中標合同價3832008元的2.93%。根據《莆田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采用經評審最低投標價中標法規(guī)定(試行)》(莆政綜[2007]1號)文件第十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設計變更和現(xiàn)場簽證累計增加工程造價達到合同價1-3%的,招標人應當事先報行政主管部門、行政監(jiān)督部門備案”。因此設計變更由四方單位負責人簽字即可生效。
根據省交通運輸廳頒布的《普通公路路面養(yǎng)護改造工程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上報項目設計方案;委托有設計資質的單位進行施工圖設計;由市交通局組織施工圖審查;在市招投標中心抽簽確定施工招標單位;按規(guī)定編制預算和公開上市招標;按規(guī)定執(zhí)行項目法人制、工程監(jiān)理制、企業(yè)自檢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按計劃的建設規(guī)模和標準,按時完成;項目資金按時到位、計量支付符合規(guī)定;已辦理工程決算。
二、雇工自辦的工程項目
經仙游縣縣委同意,對仙游境內的路面改造工程采取雇工自辦實施,共有四個項目,分別為國道福昆線K128+300-K128+800、K134+000-K139+920路面改造工程;國道福昆線K127+100-K127+600、K131+000-K134+000路面改造工程;秀里線K36+130-K49+840、K51+700-K54+801路面改造工程;華社線K7+530-K14+400路面改造工程。
1、基本情況
上述三個項目均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養(yǎng)護改造工程,由福建省公路局批準建設。其具體情況如下表所示:
2、建設進展情況
上述四個項目均已完工,參照按公路建設項目交工標準進行交工驗收,并由省公路管理局鉆孔取芯,工程質量評定為合格工程。
3、自查情況
根據省交通運輸廳頒布的《普通公路路面養(yǎng)護改造工程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上報項目設計方案;委托有設計資質的單位進行施工圖設計;由市交通局組織施工圖審查;經仙游縣縣委同意采用雇工自辦進行施工,其材料、勞務采用詢價后定出最高價格,然后邀請信譽較好的廠家及施工隊伍進行競爭招標;按內部招標規(guī)定的程序在市公路局內部登記備案手續(xù),按規(guī)定編制預算和公開上市招標;按規(guī)定執(zhí)行項目法人制、工程監(jiān)理制、企業(yè)自檢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按計劃的建設規(guī)模和標準,按時完成;項目資金按時到位、計量支付符合規(guī)定;已辦理工程決算。
三、材料、勞務公開上市招標項目
根據市政府《公路養(yǎng)護工程招投標有關問題的批復》的內容,采取料、勞務公開上市招標的工程項目共有五個,分別為秀里線K1+000-K5+600路面改造工程;秀里線K27+420-K28+700、K55+910-K56+420、K56+770-K59+200、K59+100-K60+100、K61+400-K62+910路面改造工程;秀里線K70+700-K75+020路面改造工程;秀里線K12+000-K19+000路面改造工程;秀里線K19+000-K25+667.6和路面改造工程。
1、基本情況
上述五個項目均為水泥混凝土路面養(yǎng)護改造工程,由福建省公路局批準建設。其具體情況如下表所示:
2、項目建設進展情況
以上五個項目中,6月份開工的項目有三個,目前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爭取12月份進行交工驗收;9月份開工項目有兩個,即秀里線K12+000-K25+230.5路面改造工程的兩個標段,工程正在施工中,預計12月份完工。
關鍵詞:交通四化管理 京杭運河 水運工程
京杭運河山東段水運工程簡介
京杭運河山東段全長529公里,自魯冀邊界的德州第三店入境,魯蘇邊界的陶溝河口出境,流經山東德州、聊城、泰安、濟寧、棗莊五市,占大運河總長近1/3。由于地處運河中段運河全線制高點,山東段運河素有“運河水脊”之稱。運河山東段被黃河一分為二,黃河以北段265公里,黃河以南段264公里,其中濟寧以南172公里三級航道,是山東目前唯一承擔運輸任務的內河航段。
按照全國內河航道港口布局規(guī)劃,山東省持續(xù)加大對京杭運河水運基礎設施建設的強度和力度,近年來相繼完成了微山二線船閘工程、臺兒莊復線船閘工程,微山一線船閘改建工程和長溝、鄧樓、八里灣等船閘工程前期工作,完成南水北調東線第一期工程南四湖至東平湖段輸水與航運結合工程前期工作,萬年閘、韓莊復線船閘工程工可報告編制工作。2009年11月微山二線船閘竣工通航,2010年7月臺兒莊復線船閘交工試運行,2009年9月微山一線船閘改建工程開工,2010年11月梁濟運河、柳長河段輸水與航運結合工程開工?!笆晃濉逼陂g,累計完成投資5億多元,京杭運河山東段新增通過能力2300萬噸。
“交通四化管理”的基本涵義
“交通四化管理”是山東省交通運輸廳于2008年在全系統(tǒng)推廣的新型管理理念,由標準化、規(guī)范化、集約化和人本化四要素組成。交通四化管理各要素間相互聯(lián)系、互為補充,標準化是管理依據,規(guī)范化是管理手段,集約化是管理方式,人本化是管理目標。
標準化管理。標準化管理是指通過制定和實施標準,達到統(tǒng)一、規(guī)范,以獲得最佳管理秩序和管理效益的過程。管理標準主要包括年度工作目標、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
規(guī)范化管理。規(guī)范化管理是指以信息化平臺為手段,按照“團隊精干化、職責清晰化、業(yè)務程序化、管理數據化、形象統(tǒng)一化”的要求,科學合理地制定外觀展示、基本制度以及各類管理事務的作業(yè)流程,以形成統(tǒng)一、規(guī)范和相對穩(wěn)定的管理體系。規(guī)范化管理又分為靜態(tài)規(guī)范和動態(tài)規(guī)范。靜態(tài)規(guī)范主要體現(xiàn)為外觀形象展示,包括機構設置、標志標識、文化形象、辦公環(huán)境等內容。動態(tài)規(guī)范則主要體現(xiàn)為過程控制,主要包括各類決策、財務、學習、公文流轉等過程中的規(guī)章制度和運轉流程。
集約化管理。集約化管理是指以和諧、集中、高效為價值取向,通過科學有效的管理手段,優(yōu)化要素配置,集聚人力、物力、財力等各類資源,獲取最大的管理效益。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優(yōu)化資源配置,統(tǒng)籌兼顧各個環(huán)節(jié),集聚生產要素和管理要素,加快要素的合理流動與優(yōu)化組合,形成集約效益;二是充分應用信息技術,把各項工作流程中可以利用信息技術的環(huán)節(jié),納入信息化建設應用范圍,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三是優(yōu)化工作流程,對影響工作績效和工作質量的流程以及重復、繁瑣、落后等不適應工作需要的環(huán)節(jié),進行必要的刪除、壓縮、優(yōu)化、整合,以提高工作效能;四是加強內部協(xié)作配合。
人本化管理。人本化管理是指堅持以人為本理念為前提,以管理的主體和客體為對象,以滿足人的正當需求為中心,積極促進管理目標人本化、管理過程和服務方式人性化,從而最大限度地激發(fā)和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
以“交通四化管理”提升京杭運河水運工程建設管理水平
交通四化管理的提出和其在京杭運河水運工程建設中的實際應用,為內河水運工程建設管理注入了新的生機和活力。山東省從工程建設實際出發(fā),遵循內河水運工程建設管理的客觀規(guī)律,落實內河水運工程管理法律法規(guī),以交通四化管理理論創(chuàng)新內河水運工程建設管理的方式方法,通過建立完善六大管理體系,促進了工程建設基礎、專業(yè)、現(xiàn)場再上新水平。
建立崗位責任體系。明確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以及省級建設單位、市級建設單位事權劃分,按照以事定崗、以崗定責、權責對稱的原則,將工作任務責任細化分解,并與各參建單位簽訂質量責任書、安全責任書、廉政責任書同時,建立健全質量、安全、廉政責任體系,無一項工作空缺,無一環(huán)節(jié)空缺。
建立工作標準體系。在工程設計、施工、監(jiān)理招標階段,明確工程各階段的質量標準。在工程施工中,基坑開挖、混凝土澆筑、閘門吊裝、材料檢測以及腳手架架設、電線鋪設、材料擺放等都有具體的標準,并予以量化或定性??剖?、班組、崗位以及具體事項都有工作標準。
建立工作規(guī)范體系。完善制度和規(guī)范程序,真正從源頭上確?!叭巳恕⑹率?、時時、處處”都有嚴謹、規(guī)范的制度來約束。在項目管理方面,制定了《施工項目分包管理辦法》、《合同(協(xié)議)管理辦法》、《工程變更管理辦法》、《進度管理辦法》、《工程資料管理規(guī)程》、《工程項目驗收辦法》、《監(jiān)理工作考核辦法》等;在資金管理方面,制定了《基本建設資金管理辦法》、《基本建設管理費管理規(guī)定》、《工程計量支付管理辦法》等;在質量安全管理方面,制定了《工程質量管理辦法》、《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安全管理臺帳》、《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會議制度》等;在工程廉政建設方面,制定了《建設項目廉政舉報制度》、《建設項目聘請廉政監(jiān)督員制度》等。
關鍵詞:全過程造價管理,標準模塊,線網規(guī)劃,投資估算
Abstract: the subway engineering is a comprehensive engineering, affect the cost of metro construction factors intricate. This paper to xian city metro engineering for example, expounds the design phase, decision stage, bidding stage and construction stage and so on cost control measures summed up, and to be able to provide some references for the similar projects and help.
Key words: process cost management, the standard module, line network planning, investment estimation
中圖分類號:TU723.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作者簡介:馬強,(1983- ),男,北京中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陜西分公司,助理工程師,研究方向:工程造價。
隨著國內經濟快速發(fā)展和城市規(guī)模不斷擴大,地鐵成為解決交通問題、擴大城市規(guī)模、提升城市形象和促進經濟增長的新措施,建設地鐵的城市越來越多,中國城市發(fā)展已進入“地鐵熱”時代。但是地鐵工程造價高,投資巨大,對建設城市的地方財政造成很大的壓力,是制約地鐵發(fā)展速度的首要難題。
1、地鐵工程造價特點
1)工程造價高。一條地鐵線路一般在20-30公里左右,總造價在一百多億元人民幣,平均每公里造價在4~5 億元人民幣左右。
2)建設周期長,造價受社會經濟影響大。地鐵線路一般需要 4~5 年的建設施工期,造價容易受到城市發(fā)展速度、建材漲跌、融資形勢等社會、經濟條件的影響。
3)專業(yè)工程多,互相制約,影響造價。地鐵工程是綜合性工程,除土建工程外,其他軌道、通風、通信等主要設備專業(yè)有十幾項,各個專業(yè)互相制約、互相影響,缺一不可。
2、工程概況
西安地鐵1號線是東西向骨干線路,西起后圍寨、東至紡織城,線路全長約25.337公里;遠期規(guī)劃向西延伸至咸陽,向東延伸至臨潼。一號線東延伸線方案遠期將以最快速輕軌交通模式形成旅游交通線。
西安地鐵1號線一期工程,西起西安市西大門后圍寨,沿棗園路向東,經阿房宮、漢城北路、城西客運站至絲綢之路群雕;再沿大慶路經灃惠路、桃園路、勞動路至玉祥門;從地下穿越古城墻后,沿蓮湖路、西五路、東五路經北大街、解放路至朝陽門;再沿長樂路經康復路、西京醫(yī)院、金花北路至萬壽路;跨過河后,沿紡北路至紡織城。設車站19座,車輛段及綜合維修基地、停車場各1處,設主變電站2座;車輛選擇B型車,列車最高行車速度為80km/h,列車編組初、近、遠期均采用3動3拖6輛編組。工程自2009年年初開工建設,2013年9月通車試運營。一期工程總投資約116億元。
3、各階段造價控制措施
3.1決策階段造價控制措施
1)做好線網規(guī)劃工作,減少拆遷工作量。近幾年,西安市建設發(fā)展很快,老城區(qū)改造、道路擴建、各類建筑、地下管線改擴建等新開項目不斷增多。因此,搞好規(guī)劃,特別是處理好城市規(guī)劃與軌道線網規(guī)劃、地鐵建設與其它項目建設的關系,減少拆遷工程量和下穿建筑物的基礎處理費用,并有計劃地與舊城改造相結合,能大大降低城市建設投資總水平。
2)確定經濟實用的建設標準。建設標準是影響地鐵工程造價的關鍵因素之一。建設標準選擇是否適當,對后期造價有很大的影響。建設標準既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以滿足持續(xù)發(fā)展的需要,又要結合現(xiàn)實城市交通需求、經濟發(fā)展、配套能力及工藝水平等因素,近遠結合,綜合確定。一般來說,安全耐用、方便快捷、環(huán)保實用、技術先進、造價低廉,就是建設控制的基本標準。
3)科學合理地確定線路敷設方式。地下、高架和地面三種線路敷設形式造價相當懸殊,一般說,高架線是地下線造價的1/4~1/3,地面線又是高架線造價的 1/3~1/2,地面線為地下線的 1/10 左右。因此,在充分考慮地鐵線路遠期規(guī)劃的同時,一定要因地制宜,正確選擇線路類別。在能建地面線的時候,盡量不建高架線;在能建高架線的時候,盡量不建地下線。
4)編制合理投資估算。投資估算是項目決策的重要依據,是工程建設融資的基本文件。所以,投資估算的編制必須從實際出發(fā),嚴格保持估算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和科學性。主要通過參照地方及相關行業(yè)標準,結合當地水平進行分析,并與已建工程作類比,進行單項工程估算編制,然后匯總成估算總額。
3.2設計階段造價控制措施
1)制定標準模塊。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嚴格控制工程投資,確保不因方案局部調整引起大的投資增加。在施工招標前應統(tǒng)一標準,作標準圖設計(盾構管片厚度、配筋、橫通道端頭管片設計;礦山法施工標準斷面配筋、參數等);編制車站、區(qū)間土建及機電設備專業(yè)概算樣本、統(tǒng)一結構設計主要參數、統(tǒng)一前期工程統(tǒng)計方法及經濟指標等。在這個環(huán)節(jié)的控制上,總體單位要負擔起主要職責,并嚴格檢查各設計單位的落實情況。
2)限額設計。本階段投資控制的對象主要是工程數量和機電設備系統(tǒng)的標準及數量。為此,在保證使用功能的條件下,組織各設計分包單位在設計的同時,一定要提出節(jié)約投資措施,協(xié)同總體設計組檢查各專業(yè)(系統(tǒng))工程數量和限額的變化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和措施,特殊情況需報地鐵公司審批。
3.3招標階段造價控制措施
西安市地鐵十分重視工程項目的招投標管理,專門制訂了相關管理辦法,對所有可以實施公開招標的項目,都履行了招投標程序,有效地避免工程建設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商業(yè)賄賂、暗箱操作等現(xiàn)象,通過市場競爭機制,合理降低工程成本。
3.4施工階段造價控制措施
1)制定相關管理辦法。西安市地鐵公司制定了《地鐵工程合同管理規(guī)定》、《地鐵工程非招標管理規(guī)定》《地鐵工程計量支付管理辦法》、《地鐵裝修工程計量支付管理辦法》等一系列管理辦法,明確合同、計量支付、直接委托工作分工,規(guī)范相關工作程序。
2)強化制度化建設。根據變更項目的種類、工作量大小劃分為一般變更設計、重要變更設計、重大變更設計,根據變更等級逐級上報有關部門進行審批。在項目實施階段一旦發(fā)生工程變更,工程項目參建方要嚴格按照合同條款約定辦理變更審批程序。
3)審查工程量。以施工圖、施工技術方案及設計變更簽證為依據,逐步進行核算以防止工程量漏算、重算和錯算而增加工程造價。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開支,應該主動校對實際計算尺寸與圖紙尺寸是否相符, 防止計算錯誤。對現(xiàn)場簽證憑據的審核應作好調查研究,審查其必要性和合理性,防止出現(xiàn)超支現(xiàn)象。
4)嚴格管理現(xiàn)場簽證?,F(xiàn)場簽證是工程建設中經常性的工作,若管理不到位,就可能給工程帶來不必要的損失,所以在施工過程 中駐地監(jiān)理及建設單位代表的工作顯得尤為重要,認真做好施工現(xiàn)場記錄,同時常到工地做到“隨做隨簽”。簽證的同時也要達到量化的要求,如計日工的簽證,對于一些不易用工日計量的工作,則采用了包干的方式確定,避免定性化和含糊不清的簽證。
5)按照省市相關規(guī)定調整鋼材價差。以《陜西省造價管理信息(材料信息價)》(鋼筋指信息價中普通鋼筋混凝土用鋼筋)為基準價,鋼材在施工使用時的信息價與招標暫估價的差價占招標暫估價的比例,在±5%以內(含5%)的差額由承包人承擔,±5%以外的差額由發(fā)包人承擔。
4、結束語
建設單位一直希望將一號線工程造價控制在 4.5 億元/公里,并此為目標,我咨詢公司一直將造價控制理念貫穿于整個項目管理過程中,無論是大到施工方案選擇、設備技術選型,還是小到裝修材料比選等一系列項目決策中,都在保證安全、質量可靠的前提下,盡量降低工程造價。希望能夠為西安市地鐵新建線路造價控制工作提供切實有用的數據基礎,為其他城市地鐵建設造價控制提供一定參考。
參考文獻
[1]錢葉鈞. 軌道交通建設前期工作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分析,地下工程與隧道,2010,(01).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市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加大補助資金的調控力度,保證農村公路建設按計劃順利實施,提高我市農村公路的服務水平,依據《省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省通鄉(xiāng)公路改造工程管理辦法》,結合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計劃補助投資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非計劃補助投資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可參照執(zhí)行。
第二章建設項目管理
第三條各縣(區(qū))人民政府是農村公路建設的責任主體,其中通鄉(xiāng)公路由縣(區(qū))政府負責建設。
鄉(xiāng)鎮(zhèn)和行政村在縣(區(qū))政府的領導和交通局的指導下對通村公路路基土方工程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組織群眾義務投工投勞修建;縣(區(qū))交通局組織有施工能力和施工經驗的勞務隊伍對通村公路特殊困難路段、石方工程、構造物和路面工程進行實施,并負責轄區(qū)內農村公路的勘測設計、技術服務和監(jiān)督管理,保證農村公路建設標準和工程質量。
農村公路其他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按相關規(guī)定或批復執(zhí)行。
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兩級政府負責本轄區(qū)農村公路建設拆遷占工作。由于拆遷占滯后而影響工程建設進度,拖全市后腿的市上將按有關程序調整項目或扣減資金。
第四條通鄉(xiāng)公路原則上以三、四級公路技術標準為主,路基寬7.5(6.5)米,路面寬度根據實際地形和交通量可為6.0(3.5)米;受限路段路基寬度4.5米(按規(guī)范要求設置錯車道),路面寬度3.5米。構造物設計荷載為公路Ⅱ級。陡坡、急彎、臨河、高路堤、積雪結冰等路段設置安全設施,保障行車安全。
路面結構設置上堅持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則,確保路面結構合理。在路面類型上以瀝青和水泥混凝土路面為主,對于交通量小、服務人口少或地質氣候不良的線路可視實際情況,選用混凝土塊、石塊、磚塊、泥結碎石等中級路面。
通村公路原則上達到四級公路技術標準,特殊路段執(zhí)行《省農村公路村道工程技術標準》。
第五條各縣(區(qū))農村公路建設預計劃下達,即視為明確了建設單位,應按建設任務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編制設計文件。各縣(區(qū))交通局必須按計劃要求時間負責上報各階段設計文件;市交通局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批復。對不按期上報或審查需修改完善不能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影響工程進度的將對建設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將扣減相應的資金。市交通局不能按期完成審查批復的,對責任人取消職稱評定資格和年度獎金。
第六條施工圖完成審查批復后,建設單位采用公開招標程序,擇優(yōu)選擇施工隊伍,其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經市交通局審查確認后方可發(fā)出,否則,招標無效。
第七條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十天內,施工單位必須按投標承諾進場;建設單位對其進場的人員、機械進行核對確認。
第八條通過招投標的的項目在開工前十五日向市交通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上報質量監(jiān)督申請書;質監(jiān)站收到申請書十日內編制下發(fā)監(jiān)督計劃,在開工前對建設單位確認的施工、監(jiān)理人員的資質進行檢查。對不符合招標要求的(人員、機械符合率低于75%)通知相應單位進行更換,否則,要求建設單位取消其中標資格或解除合同,并列入市公路建設“黑名單”。對未能在開工前上報質量監(jiān)督申請書的,將不予撥付建設資金。
第九條農村公路建設工程的項目管理上,通鄉(xiāng)公路應在每個項目成立項目管理辦公室;通村公路可采取分片區(qū)的原則設立。要明確項目、技術、質檢、安全負責人,按照項目特點制定相應管理辦法。并建立調度會議制度,對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和解決。
第十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照批復的施工圖設計進行施工,對無施工圖設計或未通過審查而進行施工的,除扣除國家補助資金外,調整或取消建設計劃。參與農村公路建設的施工單位(施工隊伍)必須嚴格執(zhí)行批復的施工圖設計內容。對設計與實地不符的,必須按設計變更程序報批。擅自調整的監(jiān)理單位不予計量。
第十一條建設項目開工之初,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監(jiān)理、設計單位人員對施工圖設計進行認真詳細核查,對存在問題和不足進行修改完善。同時在實施過程中,嚴格設計變更程序,對需要調整或完善的重大變更(建設規(guī)模、路基特殊處理、路面結構、增減構造物等)必須報市交通局審批后方可實施。對未經批準實施的,或未按程序施工,造成嚴重問題的,對施工單位列入“黑名單”,對項目管理單位扣減相應資金。并進行通報批評。擅自縮減建設規(guī)模、降低技術標準、發(fā)生質量事故的,停撥建設資金,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二條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項目管理上達到:
——所有建設項目分項工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F80/1-2004)合格標準,被確定為優(yōu)良示范工程的達到項目優(yōu)良標準。在督查檢查時不按質量要求施工的,除責令整改或返工外,對建設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和媒體曝光;在驗收鑒定時達不到質量要求的將扣除缺陷項目資金,并在項目質量保證金中每項扣除二至五萬元。
——所有建設項目必須按省市年度計劃工期完工。沒有特殊情況而延誤計劃的,市局將按延誤工期長短縮減資金甚至取消下年度的建設項目。
——所有建設項目必須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對忽視安全管理,存在安全隱患的,予以通報批評。發(fā)生安全事故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所有建設項目的資金實行進度報表審定和同比例撥付的原則。
自籌資金不落實的,同比例扣除統(tǒng)籌資金。
通村公路按計劃下達里程每公里提取2000元,作為全市“以獎代補”資金,由市交通局統(tǒng)籌管理,專項用于平衡全市農村公路建設中工程艱巨的項目;并對督查評比中工程質量好,進度快的項目給予獎勵。
第十三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交工、竣工驗收依據《省農村公路建設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甘公發(fā)[2008]84號)進行。
未通過質監(jiān)站質量檢測鑒定或竣工文件不齊全的項目不予驗收。
第三章建設施工管理
第十四條在農村公路施工質量管理上:
——在實體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對自采材料結合路線實際選定料場,監(jiān)理現(xiàn)場見證取樣送交建設單位委托的中心試驗室進行標準試驗;外購材料必須有合格證,并按批送樣由有資質的試驗單位做抽檢試驗。達不到以上要求的,監(jiān)理單位不予批準分項工程開工。施工單位擅自開工或監(jiān)理單位未嚴格把關的,建設單位按管理辦法對相關單位進行處罰。
——實施過程中,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現(xiàn)行施工規(guī)范要求對各項工序做質量檢驗,抽檢頻率達到100%。監(jiān)理單位按不低于30%的頻率進行獨立平行的抽檢試驗。通村公路的橋涵構造物工程按此要求執(zhí)行。督查檢查中,發(fā)現(xiàn)未按施工規(guī)范進行抽檢或抽檢頻率達不到要求的,監(jiān)理單位對分項工程不予評定,工程驗收時,質監(jiān)單位不予認可,并按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執(zhí)行處罰。
——凡通鄉(xiāng)公路改造工程及招標的農村公路項目,應建立工地試驗室,配備能控制施工質量的檢測儀器,經市交通質監(jiān)站對其設備、人員、環(huán)境現(xiàn)場審查后,頒發(fā)工地試驗室證書,納入質量監(jiān)督管理范圍。對不建立工地試驗室或試驗檢測不落實的責令停工,施工、監(jiān)理單位必須委托有試驗檢測資質的單位對工程質量檢測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單位的質量認證應根據質量保證資料,否則不予計量,督查檢查中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監(jiān)理單位對無質量保證資料的工程項目計量的,由建設單位對監(jiān)理單位進行處罰,并暫停撥付施工單位項目建設資金。
第十五條農村公路的施工的工藝要求:
——路基土石方:路基填方,應分層填筑、分層碾壓,松鋪厚度不大于30厘米。改建加寬路段應注意新舊路基的結合處的處理、臺背填土的壓實度等符合路基施工規(guī)范壓實度要求。挖方土質邊坡一般不小于1:0.5、石方邊坡一般不小于1:0.3。
——構造物施工:構造物施工砂漿、混凝土拌和應嚴格施工配合比計量,橋梁和涵洞蓋板混凝土應用機械拌和、機械振搗。原材料的合格率必須達到100%。
——路面施工:路面工程施工中重點控制好平整度、路拱、路面厚度和油石比,基層水泥劑量和強度,透層油灑布質量。混凝土路面應進行彎拉強度試驗。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批復的施工組織計劃施工,除不可抗力外,每月應按期完成月計劃,如連續(xù)兩月未完成月計劃的,將按同比例降低工程款撥付,無故停工或進度嚴重滯后于計劃,工程已無法按期完工的,將暫停撥付工程款,整體工期延期兩個月以上的每延期一月扣除5萬元,由建設單位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整體延期6個月以上的,除扣除履約保證金外,將施工單位列入市農村公路建設“黑名單”。
第十七條在施工中,施工單位嚴格安全操作規(guī)程,按規(guī)范進行作業(yè),及時排除安全隱患。邊通車邊施工的路段要設立醒目標志、警告牌,做好安全警戒和交通疏導,保證施工安全和通行安全。建設單位要定期巡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
北京市門樓牌管理辦法全文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本市門樓牌管理工作,滿足城市建設管理和市民生產、生活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建筑物門樓牌號的編制以及門樓牌的設置、使用、維護、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門樓牌,包括門牌、樓牌、單元牌、戶(室)牌。
第三條 市公安機關是本市門樓牌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負責組織、協(xié)調、監(jiān)督、指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門樓牌管理工作。區(qū)、縣公安機關具體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門樓牌管理,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規(guī)劃、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國土資源、民政、交通、質量技術監(jiān)督、財政等行政部門在本部門的職責范圍內做好門樓牌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 本市行政區(qū)域內依法建設的建筑物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門樓牌設置規(guī)范編制門樓牌號,設置門樓牌。
門樓牌標注的地址信息,應當以地名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公布的標準地名為依據。
門牌、樓牌由公安機關設置,單元牌、戶(室)牌由建設單位、產權人設置。
市公安機關會同質量技術監(jiān)督、規(guī)劃、民政、交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國土資源等有關行政部門,制定本市門樓牌設置規(guī)范;門樓牌設置規(guī)范由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五條 公安機關依法編制的門樓牌地址信息是建筑物的標準地址信息。戶籍管理、產權登記、工商登記、社會保險管理、住房公積金管理等公共管理活動需要使用地址的,應當使用標準地址信息。
第六條 建設單位進行建設工程規(guī)劃設計時,應當按照門樓牌設置規(guī)范對建設工程門牌、樓牌進行預編號,并在申請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的附圖上進行標注;對單元牌、戶(室)牌進行預編號,編制編排表。
建設單位編制門樓牌預編號,可以向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區(qū)、縣公安機關申請編號指導,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出具編號指導意見。
建設單位依法調整建設工程規(guī)劃設計的,應當及時修改門樓牌預編號,并可以按照前款規(guī)定重新申請編號指導。
第七條 建設單位申請房屋預售許可前,按照相關規(guī)定委托房產測繪單位出具測繪成果的,測繪成果記載的門樓牌編號應當與預編號一致。
建設單位未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第二款、第三款申請編號指導的,應當在房屋預售時告知購買人,房屋正式編號以公安機關依據本辦法第八條出具的門樓牌編號審核意見確認的編號為準。
第八條 在建設工程規(guī)劃驗收后至竣工驗收前的合理期限內,建設單位應當向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區(qū)、縣公安機關申請編制門樓牌號。
建設單位申請編制門樓牌號,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編號申請書;
(二)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以及規(guī)劃驗收合格的證明;
(三)標注門牌、樓牌預編號的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附圖和單元牌、戶(室)牌預編號編排表。
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區(qū)、縣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建設工程進行實地勘察,完成對前款規(guī)定材料的審核,出具編號審核意見。
第九條 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區(qū)、縣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地名標志產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的規(guī)定和政府采購的相關規(guī)定,確定具備生產條件的生產單位,委托其制作、安裝門牌、樓牌,并將生產單位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告知提出申請的建設單位。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區(qū)、縣公安機關委托的生產單位應當完成門牌、樓牌的制作、安裝。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前的合理期限內與生產單位協(xié)商確定安裝門牌、樓牌的有關事項。
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按照公安機關出具的編號審核意見設置單元牌、戶(室)牌。
第十條 建設單位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前,應當根據公布的標準地名向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區(qū)、縣公安機關申領門樓牌地址、編號證明。公安機關應當根據已確定的門樓牌地址信息和編號審核意見出具證明。
建設單位、產權人申請地址信息變更登記前,應當到建設工程或者房屋所在地的區(qū)、縣公安機關申領門樓牌地址證明。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公安機關出具的地址、編號證明記載的地址信息進行登記,發(fā)放權屬證明。
第十一條 村民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村民住房的,施工完成后,應當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區(qū)、縣公安機關提交宅基地批準文件,申請設置門樓牌。
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進行實地勘察,編制門樓牌號。
門樓牌號編制完成后,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九條的規(guī)定制作、安裝門樓牌。
第十二條 對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建筑物,所在地的區(qū)、縣公安機關可以進行統(tǒng)一編號,并設置臨時標志牌。
臨時標志牌僅用于標識建筑物地址信息,不作為該建筑物本身合法性的證明以及產權登記信息憑證使用。
第十三條 地名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確定新地名或者批準變更地名的,應當自確定或者批準變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通知市公安機關和所在地的區(qū)、縣公安機關。收到通知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據新地名或者變更后的地名開展門樓牌地址編號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 因地名變更需要更換門樓牌的,由建筑物所在地的區(qū)、縣公安機關統(tǒng)一組織更換。
因地名變更,戶籍管理、產權登記、工商登記、社會保險管理、住房公積金管理等公共管理活動確需辦理地址登記事項變更的,辦理相關事項的單位應當免費為當事人辦理。
第十五條 區(qū)、縣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qū)域內門樓牌的巡視、管理工作,發(fā)現(xiàn)未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設置門樓牌或者門牌、樓牌出現(xiàn)松動、遮擋、破損、丟失等情況的,應當及時糾正、維護或者更換。
建筑物產權人或者管理人發(fā)現(xiàn)門牌、樓牌出現(xiàn)松動、遮擋、破損、丟失等情況,應當及時報告建筑物所在地的區(qū)、縣公安機關予以維護或者更換。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擅自編制門樓牌地址信息設置門牌、樓牌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更改、移動、拆除、損毀公安機關依法設置的門牌、樓牌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以及有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在門樓牌管理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職責,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無故拖延編號指導、編號審核、制作安裝等工作流程和時限,拒不履行相關職責的;
(二)未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編制門樓牌號和設置門牌、樓牌的;
(三)委托不符合條件的單位制作、安裝門牌、樓牌的;
(四)發(fā)現(xiàn)門樓牌松動、遮擋、破損、丟失等情況或者接到有關情況的報告未及時糾正、維護或者更換的。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地名行政主管部門,是指根據《地名管理條例》等有關地名管理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負責承辦行政區(qū)劃名稱、居住區(qū)名稱、城市道路和鄉(xiāng)村道路名稱等地名擬制、變更、報批、公布等事項的行政部門。
第十九條 本辦法實施過程中,發(fā)生與執(zhí)法職責有關的問題,相關部門經協(xié)調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涉及公安機關的,由公安機關負責執(zhí)行;不涉及公安機關的,由相關部門按照本市有關行政執(zhí)法協(xié)調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1986年5月21日市人民政府京政辦發(fā)49號文件,根據20xx年11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6號令修改的《北京市門牌、樓牌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申請編制門樓牌號材料(一)編號申請書;
(二)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以及規(guī)劃驗收合格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