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法律意義論文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yōu)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yōu)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摘要]法律意識是我國法理學中法的運行理論研究的基本詞匯。法治也是我國法理學中法制與法治理論研究的基本詞匯。古希臘學者亞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最早論述法治問題。他在《政治學》一書中指出“法治應包含兩重意義: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本身是制訂得良好的法律?!雹?。歷史的經驗證明:治國必有法,無法必亂國。國無法而不治,民無法而不立。否則,不僅是社會動蕩不安,而且生產受破壞,國民經濟瀕于崩潰。同時,在建設社會主義法制的過程中,也必須發(fā)揚社會主義民主,使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法律化。我國經濟休制改革的深入和社會主義民主現代化建設世紀的發(fā)展,要求我們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繼續(xù)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進一步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依法制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律意識是對法律的肯定的態(tài)度、心理、觀點和思想。從這個意義上講,法律意識在法治建設中具有重要的意義:它是立法的思想和心理基礎;法律意識是正確適用法律的思想保證;是公民守法心理基礎。所以中國共產黨十五大報告要求:“深入開民普法教育,增強全民的法律意識,著重提高領導干部的法律觀念和依法辦事能力。”一般來說,法律意識與政治意識,道德意識關系密切,互相影響。本文對法律意識在法治建設中的各項意義作了進一步的探討。
[關鍵詞]法律意識法律基礎法治建設心理基礎
法律意識是法理學的一個概念,所謂法律意識泛指人們對于法律,特別是本國現行法律的態(tài)度、心理、觀點、知識和思想等等。從當代中國的語言實踐來看,法律意識通常是指對法律的肯定的態(tài)度、心理、觀點和思想。法律意識在法治建設中的意義,歷來為學術界關注。經過學者和實際工作者的辛勤耕耘,這一問題的研究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在法理學的繁榮和指導思法實踐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當我們靜下心來理智思考這一問題時就會發(fā)現這一問題的研究說法或觀點,很抽象而不具體。任何一種理論或科學當它不能圓滿解決相關的問題時,修正或完善就在所難免。持此態(tài)度,本文欲就法律意識在法治建設中的重要意義,每一重要意義的具體方面發(fā)表一已之見,以求同仁指正。
一、法律意識在法治建設中的重要意義包括
(一)法律意識是立法的思想和心理基礎。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立法是廣大人民通過自己的國家機關,按照自己的要求和愿望進行的活動。具有廣泛的民主性。立法是對個人行為自由與行為限制的界定。個體自然性與社會性的最優(yōu)化統(tǒng)一。立法權是一定的國家機關依法享有的制度、修改、廢止法律等規(guī)范性文件的權力,是國家權力體系中最重要的、核心的權力。享有立法權是立法的前提,立法是行使立法權的過程和表現。要想立一部法,首先要意識到立此法的作用、目的、任務。立法是一項非常嚴格的程序,必須經過起草、修改、表決、通過等各項程序。也就是說,要起草一部法律,必須有充分的思想和堅實的心理基礎,這與一個普通的案件取證一樣,取一個證據,第一要意識到取此證據與案件是否有利害關系,證據在案件中起什么作用。能夠證明什么問題。比如要起草一部行政法,必須理解行政法的概念。所謂行政法是指關于行政權利的授予、行使,以及對行政權力進行監(jiān)督和對其后果予以補救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要理解這一概念,首先要意識到行政法上的行政的涵義。行政一詞按照通常的理解,是指一定的社會組織基于特定的目的對一定范圍內的事務進行組織、管理的活動,這是一般意義上的行政,即一般行政。按照這種解釋,行政存在于所有社會組織之中。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群眾團體、國家機關,都有其組織與管理活動。當然也都存在著行政,但是行政法上的行政并不泛指一般行政,而是指公共行政,即國家行政機關對公共事務的組織與管理。公共行政是一種國家職能活動,公共行政的目的在于實現公共利益,其所追求的目的是謀求公共利益,維護公共秩序,增進公共福利,公共行政的范圍與對象是社會公共事務。由于公共行政的范圍與對象是社會公共事務。由于公共行政以公共利益為目的,所以國家行政機關在其活動中享有許多特權,可以采許多一般的組織管理活動所不具有的手段,如可以命令企業(yè)履行一定的義務,對于違反命令者可以給予處罰等制裁。行政法上的行政還與憲政有關,憲政意味著國家機關職能分工。國家機關的職能分工使國家之間有了分別,公共行政作為一種由行政機關這個特定的主體從事的活動從國家活動中分離出來,行政法上的這種職能分工后的公共行政具有從屬性質;行政機關從屬于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活動從屬于法律。公共行政的從屬性為行政法的產生提供了可能和基礎。因為在國家職能未分工之前,根本不存在制定約束國王、皇帝及其所統(tǒng)屬的國家機關活動的法律的機制,沒有一種法律能夠約束封建皇帝和國王。這就難以避免行政的專橫與任性。對此,歷史已作出了最好的說明,國家職能分工之后才能有民主政治需用民主政治的功用,即在于在法律上實現了對國家活動的規(guī)范,尤其是對公共行政的規(guī)范,使其在法律范圍內運作,國家行政在運作中有形式意義的行政和實質意義的行政,形式意義的行政是根據行使國家職能的機關來區(qū)別國家職能并確定公共行政的范圍。立法機關從事立法職能活動,行政機關從事行政職能活動,司法機關從事司法職能活動。實質意義的行政是以職能活動的權力內容和特點來確定公共行政的范圍。制定普遍性行為規(guī)則的立法職能活動就是立法活動,運用法律規(guī)范以解決法律糾紛或爭議的職能性活動就是司法活動或行政司法活動,運用組織管理手段處理國家及社會性事務的職能性活動就是行政活動。按照這種觀點,行政機關的職能活動中大部分是形式意義上的行政,如行政許可,行政檢查和行政處罰等,但也有實質意義上的立法活動如行政機關制定,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等,還存在著實質意義上的司法活動,如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等。除此之外,實質意義上的行政還可能包括行政機關以外的其他社會組織依授權或委托所從事的某些行政活動,并不以行政機關的活動為限。行政法上的行政以行政機關的形式意義上的行政為主體,以實質意義上的行政為補充。
摘要: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的生效在法律上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所謂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定理過程的完成,也就是說,締約人經過平等的協商而對合同的基本內容達成了一致意見。要約和承諾的結束意味著當事人合意的完成,也是合同的成立。所以合同的成立屬于合同的訂立范疇,解決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問題;而合同的生效屬于合同的效力范疇,解決的是已經成立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問題。這就是說,即使合同已經成立,如果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生效要件,仍然不能產生效力。所以,合同成立制度主要體現了當事人的意志,體現了合同自由原則,而合同生效制度則體現了國家對合同關系的肯定或否定的評價,反映了國家對合同關系的干預。合同成立與生效又有著密切聯系。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而合同生效則是合同依法成立的結果。
關鍵詞:合同成立生效區(qū)別法律意義
一、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一)合同成立的概念
所謂合同的成立,是指訂約當事人通過要約和承諾的方式對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了合意,即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了合同關系,表明了合同訂立過程的完結。合同成立的本質是當事人關于債的關系而表達的意思取得一致,意味著合同關系的存在。由于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發(fā)生的法律行為,單方法律行為不能構成合同。這就意味著成立一份合同,其主體必須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并對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了合意。合同訂立的過程就是當事人雙方使其意思表示趨于一致的過程,這一過程在《合同法》第十三條:“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中得以體現。因此合同的成立必須有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對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等內容協商一致,即達成了合意。
(二)關于合同成立的要件,理論上有不同的看法,我們認為,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辦理時間
每年6月、12月各辦理一次,辦理前請將所有材料提前3個月準備齊備送交自考辦,逾期不候。
二、準備材料
1、畢業(yè)登記表2份(自考辦領取):自行填寫封面(在"準考證號"下面填寫好身份證等證件號碼)、第一、二頁,"組織鑒定"一欄以組織的名義自行填寫,貼1寸藍底照片;
2、畢業(yè)論文:參照"自考博客"上的畢業(yè)論文撰寫提綱,按照提綱要求撰寫論文;
3、辦理前,請?zhí)峁┰厴I(yè)證書復印件;全日制本科考生,另提供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公章),英語四級證書或PETS--3復印件;電大法律專業(yè)大??忌枇硖峁╇姶蟪煽儐?加蓋公章);4、考生準備5張1寸藍底免冠照片、聯系方式及身份證等證件復印件;
一、實驗之前的課程講授
1.相關法哲學理論的講授。法哲學理論的講授,主要是介紹現有的一些法哲學流派和主要的法哲學觀點爭議,這為日后提出問題奠定了基礎。法律認知科學的實驗設計主要是運用生理實驗解決法哲學問題或者部門法的主要問題,所以人文社科問題是實驗的目的之所在。很多法律認知科學的生理實驗流程大同小異,運用的設備相差無幾,但是其所解決的法哲學問題卻大相徑庭,所以,相關的法哲學理論的基礎必須夯實,否則實驗就是無的放矢。為了進行“法律認知科學”的實驗,就必須讓學生選修“法哲學”、“西方法律思想史”和各個部分法的法哲學課程(如“民法哲學”、“刑法哲學”、“訴訟法基礎理論”等課程)。為此,我們開設了“西方法理學”和“法哲學”等課程。通過相關法哲學課程的講授,并組織學生對部分重點問題、爭議問題進行詳細分析,提煉出核心爭議之所在,由此設想日后可以進行實驗的粗略方案。這一點也是體現“認知研究”與“治療研究”之間的區(qū)別,體現我們研究的人文社科的目的指向(而非一般的自然科學或醫(yī)學意義)。此外,我們還為法學碩士生開設了“神經元法學”和“法律認知科學”等課程,對此類問題的探討更為專業(yè)、細致。
2.聯系醫(yī)院的醫(yī)生前來講課。由于課程具有跨學科性質,這種課程需要其他學科的知識。而本學科的教師雖然具有一定的跨學科知識背景,但畢竟其主導學科還是法學或法理學,在其他學科方面的學識顯然不如這個領域的專家。所以,邀請其他學科的教師或研究人員前來授課就顯得很有必要。而對于法律心理實驗課程而言,這方面主要是請醫(yī)院的醫(yī)生前來上課。這里包含了以下三類,一類是神經科專業(yè)的醫(yī)生,其為我們講解腦神經系統(tǒng)的相關知識。部分高學歷的醫(yī)生由于擁有系統(tǒng)的碩士、博士乃至博士后的教育和科研知識,甚至還可能從事過“認知”領域的生理研究,就能夠從“生理心理學”的“認知”角度為我們講解實驗設計的方案、流程等對實驗特別有意義的問題。
3.帶領學生前往實驗室參觀。由于法學專業(yè)學生對工科和醫(yī)科的實驗室一般都比較陌生,如果他們對醫(yī)療設備或者醫(yī)學實驗室沒有相關的認識,就不可能設計出好的實驗方案,因此,非常有必要讓他們參觀實驗室或者醫(yī)療設備。在參觀的過程中,由醫(yī)務和實驗人員進行相關知識的講解,其中包括儀器、操作流程和儀器軟件的介紹。老師和學生甚至可以進一步接觸機器,如進入密封的磁共振室,躺入磁共振儀器內模擬作為實驗的受試者。這樣,他們能夠親身體會到躺在儀器內接受檢查或實驗者的境況,設計出更加切實可行的實驗方案。從事“法律認知科學”實驗的儀器設備與“醫(yī)學治療和檢查”的實驗設備雖然相同,但是依舊存在一些差別。如磁共振機器,一般醫(yī)學治療目的進行的檢查往往只需要運用“1.5T”級別的機器;雖然這種級別的機器也能運用于“法律認知科學”實驗,但是相關實驗對儀器的要求往往更高,通常要求是“3.0T”級,此級別儀器在普通醫(yī)學檢查中的運用就比較少;認知科學實驗的磁共振儀器甚至使用到高達“12T”級別。
二、帶領學生進行實驗工作
1.通讀實驗報告。法律認知科學相關的實驗論文很多,必須進行大范圍的選題篩選。粗略篩選之后的論文,由任課教師組織學生進行研讀。研讀的目的有兩個,一是看看研究現狀,知道他人的研究進程、重點、熱點和難點。通過這些研讀,我們就能夠根據現有的研究進度,選擇尚未研究(發(fā)表的)而又可能比較重要的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就是日后實驗選題的大致范圍。二是參考他們的研究手段、流程,對他們的研究方法進行借鑒。現在發(fā)表的論文,一般都會大致介紹實驗的流程。然而,學術論文畢竟不是實驗報告,其更多側重于問題的提出、解決和分析,流程的介紹往往比較粗糙。當然,部分學術論文也有比較詳細的實驗流程,對此類論文的仔細研習,就能對實驗設計產生比較大的影響。①
法學院的學生是研究、學習法律的。無論是本科生、碩士研究生還是博士研究生,凡是學習法律和研究法律,都離不開寫作論文。尤其是在畢業(yè)的時候,每一個法學院的學生都要寫作畢業(yè)論文,都存在一個怎樣寫作畢業(yè)論文的問題。我做這個題目的報告,就是用我在學習、研究民商法中怎樣寫作法學論文,以及在做法學院教授的工作中,怎樣指導法學院學生寫作畢業(yè)論文的經驗和體會。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法律的學習和研究,以及寫作法學論文,最重要的是選題。一般的學習法律者除外,凡是涉及到法律要深入做的時候,那么,無論確定專門的學習、研究方向,還是寫作論文、謀劃長篇巨制,都首先面臨的是選題的問題。法學院學生寫作畢業(yè)論文,同樣也是這樣。因此,法學院學生寫作畢業(yè)論文,首先要確定好選題,然后才能開始進行畢業(yè)論文的搜集資料、謀篇布局、開始寫作。不然的話,上來就寫,寫完了就撕,很難寫出好的作品,畢業(yè)論文也就很難過關。有些同學經常到了開題的時候,找到我,央求說,老師給我出一個題目吧!可是,論文題目不是那么好出的,而且學生自己究竟對什么問題感興趣、有積累,并不完全清楚,還是要靠學生自己好好地進行選題。
一、作畢業(yè)論文選題的一般考慮
法學院學生,尤其是碩士研究生,在開始進行學習的時候,首先就是要確定自己的研究方向。
在指導碩士研究生合博士研究生的研究和學習剛剛開始的時候,第一件事就是要確定研究的方向。例如有的學生愿意做抽象的民法研究工作,我給他確定民法總論的研究方向。為什么要給他確定這個方向,就是因為我對他的學習和研究很了解,他對民商法的基本問題都是很精通的,基礎很好,尤其是處理具體問題,應用民商法的理論得心應手,這也使他在同學中的威信很高。這個同學是很有才氣的,要研究一個一般的題目是很不成問題的。所以,選擇民法總論這個方向給他,既有難度,他又是能夠勝任的。還有一個同學,他的特點是修養(yǎng)很好,基礎很好,特別是在哲學的層次上,有很敏感的感覺,也是很有前途的。而民法哲學這個題目是很難做的,幾乎是一個新的領域,現在沒有多少人能把這個問題做得好。他有這個實力,那就讓他做。應當說,在選擇方向上,因為都是民商法專業(yè),選擇什么專業(yè),只要結合自己的特點、長處和愛好,就行了。
更重要的是選擇具體的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