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無錫博物院 主辦單位:無錫博物院
年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nèi)
《無錫文博》由肖煒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89年,由無錫博物院主管、無錫博物院主辦的一本歷史領域專業(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nèi)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作者簡介中應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省略)、籍貫、職稱、學歷、主要研究方向、聯(lián)系電話、E-mail及詳細通信地址。
2、論文所涉及的研究如果得到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資助證書復印件。
3、選題要突出前沿問題、難點問題、疑點問題、熱點問題、重點問題,具有現(xiàn)實針對性。
4、標題序號按照“一”、“(一)”、“1”、“第一”或“首先”順序排列,一般不用“①”號。根據(jù)文章具體內(nèi)容,序號可適當減少,但不可反順序使用。
5、圖表:論文中每幅圖表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次序連續(xù)編碼。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文字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并在注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
6、參考文獻置于文章末尾,以“[1]”“[2]”等標注排序。參考文獻編排格式按GB/T 7714-2015標準著錄。
7、同一注釋里如需羅列多條同類文獻的,一般按時間順序排列,用分號隔開(但依論證重要程度排列的文獻次序除外)。同一注釋里中外文文獻混合排列的,結尾所使用的句號以最后文獻的語種所對應的格式為準。
8、所有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nèi)容,以15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一般3~6個。
9、來稿要求論點明確、論據(jù)可靠、文字精煉、圖表清晰、行文通順、體例規(guī)范,內(nèi)容注意保守國家機密。本刊編輯部對來稿有編輯修改權,如不同意,請?zhí)貏e聲明。
10、間接引文通常以“參見”或“詳見”等引領詞引導,反映出與正文行文的呼應,標注時應注出具體參考引證的起止頁碼或章節(jié)。標注項目、順序與格式同直接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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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2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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