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主辦單位:上海大學
雙月刊 審稿周期:1-3個月 全年訂價:¥388.00
《社會》由李友梅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81年,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主管、上海大學主辦的一本社會領域專業(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nèi)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來稿一律文責自負。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guī)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jié),凡有涉及稿件原意的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
2、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采用順序編碼制,請按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編號。所引文獻必須是作者直接閱讀參考過的、最主要的、公開出版的文獻。
4、請作者自留底稿,無論刊登與否,恕不退稿,如有特殊需要,請在來稿中注明。
5、如果來稿系基金項目資助的論文,請在首頁論文題名后以“宰”符號標注,并鏈接至論文首頁地腳中表明基金項目的類別、名稱、項目編號。
6、文中引用文獻,首次列注時需標明全部出版信息,再次列注時方可簡化。注釋按照(作家,書名,出版社,出版年份,第幾頁)的形式進行標注。
7、摘要包括的信息量應與論文基本相符,使讀者即使不閱讀全文,通過摘要也能基本了解論文的觀點和研究的基本結論。
8、表格、圖、公式以及腳注應分別連續(xù)編號:一級標題用編號一、二、三……二級標題用(一)、(二)、(三)……三級標題用1、2、3……四級標題用(1)、(2)、(3)……
9、本刊實行雙向匿名審稿制度。請作者按要求將作者姓名、所在單位、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lián)系電話、E-mail等個人信息全部放在與正文內(nèi)容相獨立的首頁,其它頁中不應出現(xiàn)這些信息。
10、一級標題用“……”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來標識,三級標題用“”來標識,四級標題用“、”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標題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級標題末尾均不加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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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200444
主編:李友梅
主辦:甘肅社會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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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中國行為法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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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寧夏社會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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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長春工業(yè)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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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天津市法制心理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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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南京市社會科學界聯(lián)合會;南京市社會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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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福建社會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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