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國古文字研究會;吉林大學中國古文字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中國古文字研究會;吉林大學中國古文字研究中心
年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nèi)
《古文字研究》由中國古文字研究會、中華書局編輯部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79年,由中國古文字研究會;吉林大學中國古文字研究中心主管、中國古文字研究會;吉林大學中國古文字研究中心主辦的一本文化領域?qū)I(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nèi)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引用國際組織機構(gòu)報告時,應標明機構(gòu)名,報告名,編號,第幾頁或第幾段,但聯(lián)大決議和安理會決議等可略去機構(gòu)名和報告名,直接在UN Doc.后標出文件編號。
2、作者簡介在稿件首頁頁腳:姓名、工作單位全稱及職務(職稱)、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其下轄的市、縣)的地名、聯(lián)系電話(可放入稿件末尾)、郵政編碼。
3、每篇論文的參考文獻不應少于15條,井要求中文文獻有相應的英譯,所引用的期刊文獻一般應為近5年所發(fā)表的。
4、每篇稿件須有不超過200字的摘要,客觀陳述全文的中心內(nèi)容,不進行評論。摘要中避免出現(xiàn)“本文”、“作者”等字樣。
5、在文章投遞之后,請勿再投遞其他期刊,我們會在一個月內(nèi)聯(lián)系作者,并告知是否錄用該文章。因版權(quán)、剽竊、抄襲等由作者造成的糾紛,其責任由作者個人承擔。
6、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nèi)某一特定內(nèi)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篇名、作者注置于當頁地腳;對文內(nèi)有關特定內(nèi)容的注釋可夾在文內(nèi)(加圓括號),也可排在當頁地腳或文末。
7、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
8、圖、表隨文編排,先見文字后見圖,圖、表必須有圖注、表名。圖、表請另附原圖,圖片原始分辨率不低于600像素/英寸。
9、基金項目:所涉及的課題請在文中注明,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項目 (注明基金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掃描件)。
10、文稿應具有科學性、新穎性和實用性,要求數(shù)據(jù)可靠、觀點明確、文字簡練。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太平橋西里38號
郵編:100073
主編:中國古文字研究會、中華書局編輯部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lián)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太平橋西里38號,郵編:10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