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交通部 主辦單位:長沙交通學院
季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長沙交通學院學報》由張建仁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85年,由交通部主管、長沙交通學院主辦的一本交通領域專業(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篇名:篇名應簡明、具體、確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內容,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一般不超過20個字。
2、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按照正文中出現(xiàn)次序列于文后。以參考文獻:(左頂格)作為標識;序號(左頂格)用阿拉伯數(shù)字加方括號標示;每一條目的最后均以實心點結束。
3、編輯部對稿件采用雙向匿名評審,公平評審,并根據(jù)審稿專家的意見確定擬錄用的稿件,對不宜錄用的稿件及時通知作者退稿。
4、中英文摘要。應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等,以300字左右為宜,并標注3~8個規(guī)范化的關鍵詞。
5、在篇首頁寫明所有作者的作者簡介,包括出生年、性別、學歷、現(xiàn)職稱(職務)等:須有作者姓名的拼音、工作單位的英譯文。
6、來稿如系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還應注明基金項目的具體名稱和項目編號。
7、文章中如出現(xiàn)附錄(Appendix)或附件等形式的內容,統(tǒng)一放在參考文獻之后,它們之間保持適當?shù)拈g距。
8、注釋碼,請用①②③之類表示,并標注在正文相應內容的上方,如:——①,——②,------③。每頁重新編號。
9、圖片要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對比度,每圖均須冠有序號和標題,圖中重要內容要有清楚的說明性資料。
10、投稿可以使用中文或英文撰寫。無論使用何種語言,文章的表達應準確、清晰,語法和拼寫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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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410114
主編:張建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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