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稿應觀點明確,數(shù)據(jù)準確、完整,文字精煉通順,層次清晰,結構嚴謹。
2、文中一級標題、二級標題、三級標題、四級標題的序號用“一、……”“(一)……”“1.……”“(1)……”標示。
3、注釋: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nèi)某一特定內(nèi)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叫,序號用帶網(wǎng)目的阿拉伯數(shù)字標注,放在當頁頁腳,建議不超過5條。
4、正文:文稿應具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數(shù)據(jù)準確,層次清晰,文字精練,用詞規(guī)范。正文中的一級、二級、三級標題均要求單獨一行,用阿拉伯數(shù)字編排序號,如:1,1.1,1.1.1。
5、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外文字符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應區(qū)別明顯。
6、稿件文責自負,對因抄襲、涉密等侵犯他人版權或其他權利的,本刊不承擔連帶責任。作者對文章負責,但本刊編輯有權對稿件作文字刪改。
7、標題層次一律用阿拉伯數(shù)字連續(xù)編號,不同層次的數(shù)字之間加下圓點相隔,最末數(shù)字后不加標點,如第一級標題用“1”、第二級標題用“1.1”、第三級標題用“1.1.1”等。
8、參考文獻:按GB/T7714-2015《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shù)字加方括號于右上角標出。
9、來稿一經(jīng)采用,因人力所限一般不退稿,請作者自留底稿,文稿署名自便,但來稿請注明作者真實姓名、單位、職稱、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及電話,以便聯(lián)系。
10、來稿若有基金項目或其他資金資助項目,請詳細列出基金或其他資金項目類型、名稱及編號,每篇來稿的基金項目或其他資金資助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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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胡瑞庭
作者:葉心怡
作者:劉天涯
作者:高雯
作者:劉徽
作者:余波
作者:金加寶
作者:王健
作者:陳俊
作者:寧鈴藝
作者:康娌娜; 沈鈞; 張哲萍
年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被引次數(shù) | 0.04 | 0.016 | 0.05 | 0.073 | 0.031 | 0.085 | 0.11 | 0.181 |
影響因子 | 401 | 383 | 358 | 315 | 295 | 295 | 290 | 265 |
立即指數(shù) | 2.95 | 3.89 | 3.54 | 3.14 | 2.84 | 2.6 | 1.92 | 1.41 |
發(fā)文量 | 0.077 | 0.054 | 0.083 | 0.117 | 0.156 | 0.182 | 0.241 | 0.183 |
被引半衰期 | 0.2 | 0.2 | 0 | 0 | 0 | 0.8 | 0.9 | 1.5 |
引用半衰期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期刊他引率 | 2.07 | 3.67 | 2.6 | 2.75 | 2.07 | 2.75 | 1.85 | 2 |
平均引文率 | 0.991 | 0.995 | 0.985 | 0.993 | 0.986 | 0.997 | 0.985 | 0.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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